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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门检察院建议吊销一注会CPA证书

    9月26日,三门县人民检察院向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将周某的违法事实移送省财政厅作出吊销注册会计师资格的行政处罚,并向全省范围内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案件通报。

    2014年,三门县两家茶叶合作社向该县山区办申请财政补助资金,通过将不能申报的内容纳入申报、伪造材料、购买器械假发票等方式,制作和完善财务资料,后交由注册会计师周某进行财务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周某不仅没有对现场的实物和书面材料进行比对,并且在发现两家合作社提供的发票可能系假发票的情况下,依旧出具了审计报告,最终造成财政补助资金被骗55万余元。案发后,两家合作社退赔了大部分违法所得。

    周某提供不实的审计报告,造成国家损失超过50万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鉴于其犯罪情节较轻,且国家损失大部分已经挽回,对其无判处刑罚必要,故三门县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虽免于追究刑责,但周某必须要为其违法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难逃吊销职业资格的行政处罚。
    来源:三门检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