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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总明确责任保险费税前扣除有关问题

    中国会计视野讯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就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有关税务处理问题发布公告。

    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此公告适用于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相关法规: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