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总明确责任保险费税前扣除有关问题
中国会计视野讯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就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有关税务处理问题发布公告。
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此公告适用于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相关法规: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