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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注协废止部分会员管理文件和相关事项

    中国会计视野讯 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关于废止部分会员管理文件和相关事项的通知》。

    公告称,为与财政部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出台的相关文件规保持一致,经省注册计师行业委员会二届十六次议研究和省注册计师协五四常务理事会审议,决定废止省注册计师协出台的五个会员管理方面文件。

    一、废止《云南省注册会计师转所办法》。该办法废止后,我省注册会计师转所按照《中国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的通知》(会协〔2008〕105号)等规定办理。

    二、废止《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团体员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废止后,我省的会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登记按照《中国注册计协师事务所单位会员登记办法(试行)》会协〔2019〕5号)等规定办理。

    三、废止《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非执业员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废止后,我省的非执业会员登记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非执业员登办法》(会协〔2009〕51号)和《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关于对非执业员实行“三减三免一谈”服务的通知》(云会协〔2019〕23号)等规定办理。

    四、废止《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拟任合伙人(股东)胜任能力评审委员会工作规程》和《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拟任合伙人(股东)胜任能力评审和风险提醒暂行办法》。撤销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拟任合伙人(股东)胜任能力评审委员会,省注协不再组织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拟任合伙人(股东)胜能力评审工作。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