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注会注税律师可参与相关业务,工商总局解读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热点
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我要咨询
新闻中心

电    话:0755-25891660
传    真:0755-25895880
手    机:13823732706
邮    箱:strongfc@strongfc.com
网    址:www.strongfc.com
新浪微博:weibo.com/strongfc
腾讯微博:t.qq.com/strongfc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通新岭社区深南中路1002号新闻大厦1、2、3号楼1号楼 2812

税务总局选拔第六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

    原标题:国家税务总局选拔第六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

    4月14日上午,第六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笔试在北京举行,这是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的首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经过个人报名、组织推荐和资格审核,来自全国税务系统、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的1484名考生参加了笔试,报名和参考人数创历史新高。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孙瑞标到场巡考。

    孙瑞标指出,开展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是贯彻落实党中央人才强国战略、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近年来,税务总局党委高度重视领军人才培养工作,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对领军人才学员寄予厚望,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和各地税务机关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一大批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在去年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中,领军人才学员奋勇争先、担当作为,为改革的平稳有序推进做出了积极贡献。

    孙瑞标强调,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税收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的作用日益凸显,税务系统对人才的需求更加迫切。选拔是培养的前提,必须遵照相关制度规定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真正将综合素质好、培养潜力大的优秀人才选出来,为后续的人才培养奠定坚实基础。

    这次笔试首次采用机考形式。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税务总局机关纪委相关负责同志陪同巡考。据悉,此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的素质和业绩评价工作与笔试同时开展,面试将于5月上中旬进行,整个选拔工作将于今年7月结束。届时,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培养人数将超过750人。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