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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三公经费异 将被专项审计

    日前(8日讯),深圳市审计局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在深入查摆剖析“四风”问题的基础上,找准定位抓住要害,从建章立制入手进行整改,计划制订制度13项,其中新建立8项,修改完善5项,落实市重点推进事项1项,在努力打造“廉洁、简朴、法治”审计机关的同时,对全市整肃“四风”发挥积极作用。
 
    一是推进全口径监督。市审计局首次在审计工作报告中全口径反映财政预算审计情况,初步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加大了审计揭示问题与处理处罚力度。共出具审计决定书7份,移送处理书10份,发现并移送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20起。审计期间即完成34个问题的整改,审计结束后已上交财政金额1.92亿元,调账处理金额8986万元。
 
    二是加强公务支出监督。市委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之初,把“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方面的审计制度”,列为从市的层面推动完成的重点事项。市审计局领导班子不等不靠,面对开支标准、审计范围、监督重点等难点问题,主动与市财政委等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从改进预算管理、完善审计监督、强化考核问责三个层面精心谋划,凝聚共识,计划出台《深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监督的意见》,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对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的监督。该意见实施后,财政部门将在预算编制环节做到专项申报、单列管理,严禁在其他科目中核算和在项目经费中,超标准开支“三公经费”;审计机关每年将组织安排对以前年度“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等金额过大或情况异常的单位,进行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构建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政和审计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强化问责,形成持久、全方位和立体的监督合力。
 
    三是加强民生审计监督。市审计局多年来不断加大对民生领域财政投入资金的审计力度,每年的审计项目安排,都向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和资金倾斜,确保公共财政资金服务民生发展,每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议的审计工作报告,都披露了民生项目审计情况。市审计局从本年度起,在制定审计计划和调整计划时,将民生需求作为重要立项依据,在具体的审计工作中,更多关注民生内容,将涉及民生需求的事项作为审计重点内容。
    来源:深圳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