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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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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消息,深圳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资助申请开始啦,最高1000万

   为了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于9月6日发布了关于2019年企业研究开发资助申请指南的通知,这对于深圳高新技术企业来说可谓是重大福利,具体申请流程流程及注意事项且由小税君细细道来。
 
 
    一、  设定依据
(一)《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发〔2016〕7号;
(二)《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深科技创新规〔2019〕1号;
(三)《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深圳市财政局,深科技创新规〔2019〕2号。
 
 
 
  二、申请条件
 
(一)在深圳(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的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企业法人(发证时间为2016-2018年),或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纳统年度为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法人;
(二)属于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的,应已建立内部研发机构,并按照国家统计法规要求已如实填报科技统计报表;
(三)研究开发活动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范畴,且上年度已向税务部门办理了加计扣除申报;
(四)企业诚信良好。
 
  三、申请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业务申请->市科技创新委->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在线填报申请书,并进入“科研人员(专家)登录”模块,进行科研人员登记。
(二)经市财政部门确认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计中介机构出具、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含有防伪标识封面的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研究开发项目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研究开发费用计算范围和计算比例按照《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等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
 
四、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二)受理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19年9月6日- 2019年10月11日(截止至18::00)。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报单位在申报时间内在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完成提交即可。获得企业研究开发计划立项资助的申报单位须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提交时间和方式于我委网站另行通知。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
(三)联系电话:0755-88125491、88103124
      技术支持电话:0755-86576087、86576088;
 
  资料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