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税筹那些事
很多接触过建筑行业的财务人员都深有体会:建筑业的会计是真难当!
因为这个行业有太多的不规范之处,虚列成本、虚开发票、不给农民工买社保......
马云曾经说过:“改变别人很难,改变自己也很难,但只有改变自己才有希望。”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建筑行业税收筹划那点事。

一、建筑业个税申报及社保筹划妙招!
1. 建筑工人频繁跨地区、跨单位、跨项目作业,要做到全员全额申报个税难度非常大,在其他配套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做到建筑业全员全额征管是不现实的。
因此,建筑业的个税申报,基本都根据工程项目所在地根据工程项目总金额核定征收,这种就不需要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工资表原则上是据实列支,有差异税务局可能没有办法来核实。
2. 对于工人数量不多的情况(如吊装等工程),尽量按照全员全额申报。这样与核定征收相比,缴纳的个税要少一点,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也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3. 建筑企业与个人包工头签订建筑劳务承包合同的用工形式在建筑业中也是很常见的。

二、招投标中“一般计税”与“简易计税”税负谁低?
1、一般计税方式
应缴增值税=合同金额A/(1+9%)*9%-进项税额
=8.26%A—进项税额
2、简易计税方式
应缴增值税=合同金额A/(1+3%)*3%=2.91%A
3、假设:一般计税方式=简易计税方法
2.91%A=8.26%A—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A=5.35%
对于一般计税方式最大的优势在于进项税额,所以:
(1)当进项税额占合同总收入的比例=5.35%,两种方式都可以选择。
(2)当进项税额占合同总收入的比例>5.35%,选择一般计税方式。
(3)当进项税额占合同总收入的比例<5.35%,选择简易计税方式。
4、进一步换算成为材料的进项税额(以13%税率为例):
材料价税合计/(1+13%)*13%=5.35%A
材料价税合计/A=46.52%
(1)当材料占合同总收入的比例=46.52%,两种方式都可以选择。
(2)当材料占合同总收入的比例>46.52%,选择一般计税方式。
(3)当材料占合同总收入的比例<46.52%,选择简易计税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