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得税前能否扣除(咨询总结之二)
1.什么是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购货方与销售方存在真实的交易;
(2)销售方使用的是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专用发票;
(3)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方名称、印章、货物数量、金额及税额等全部内容与实际相符;
(4)没有证据表明购货方知道销售方提供的专用发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
(国税发[2000]187号《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