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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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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税政,权威解读财政部税务总局2020年第8号公告


 

政策原文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支持相关企业发展,现就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本公告第一第、第二条所称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由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

  三、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

  四、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

  五、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六、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2月6日

 

政策解读与实务操作

 
一、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
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
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
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通知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三、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
 
四、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五、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理解:
1、企业范围:由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工
                     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
2、退还流程:按月申请
3、退还比例:全额
4、增量留抵:是指与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
                     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试行期末留抵退税制度(退税程序)
申请退税时间:
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留抵退税与出口退税衔接:
免抵退税(生产企业):先办理出口退税,再办理留抵退税;
免退税(外贸企业):出口留抵不能退,内销留抵按规定退。
退税后续操作 :
取得退税款后,应相应调减留抵税额;
纳税人再次申请退税,需重新满足退税条件。
 
六、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
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
客运、班车。
• 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
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
输服务。
 
生活服务
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快递收派服务
收派服务,是指接受寄件人委托,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函件和包裹的收件、分拣、派送服务的业务活动。
收件服务,是指从寄件人收取函件和包裹,并运送到服务提供方同城的集散中心的业务活动。分拣服务,是指服务提供方在其集散中心对函件和包裹进行归类、分发的业务活动。
派送服务,是指服务提供方从其集散中心将函件和包裹送达同城的收件人的业务活动。

 

特别提醒

 

【例1】各类培训属于生活服务中的教育服务,属于上述免 征增值税范围
【例2】物业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中的商务辅助服务项下企业管理服务的一种,不属于上述免征增值税范围
【例3】租赁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不属于上述免征增值税范围。
【例4】鉴证咨询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中的其他现代服务,不属于上述免征增值税范围。

【例5】车辆停放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中的租赁服务不属于上述免征增值税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