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注会注税律师可参与相关业务,工商总局解读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热点
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财经新闻 我要咨询
新闻中心

电    话:0755-25891660
传    真:0755-25895880
手    机:13823732706
邮    箱:strongfc@strongfc.com
网    址:www.strongfc.com
新浪微博:weibo.com/strongfc
腾讯微博:t.qq.com/strongfc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通新岭社区深南中路1002号新闻大厦1、2、3号楼1号楼 2812

财政部加强土地出让收益计提两金的征管

    近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教育资金征收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加强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教育资金(以下简称“两项资金”)的征收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市县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将土地出让收入足额缴入国库,不得隐瞒土地出让收入规模;要严格按规定口径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两项资金,对于简单按照土地出让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两项资金的要限期纠正。
  《通知》强调,市县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分季计提两项资金和划转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不得按半年一次或拖延到年底一次性计提和划转。对于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要严格按20%比例,将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划转中央国库,不得在财政专户或地方国库滞留和占压。
  《通知》明确,省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市县两项资金和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征收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并将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范围。对于违反通知规定的行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