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注会注税律师可参与相关业务,工商总局解读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热点
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我要咨询
新闻中心

电    话:0755-25891660
传    真:0755-25895880
手    机:13823732706
邮    箱:strongfc@strongfc.com
网    址:www.strongfc.com
新浪微博:weibo.com/strongfc
腾讯微博:t.qq.com/strongfc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通新岭社区深南中路1002号新闻大厦1、2、3号楼1号楼 2812

财政部征求合营安排会计准则意见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合营安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财办会[2012]42号)。
  长期以来,我国没有单独的合营安排准则,而是将相关内容放在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应用指南和相关讲解中予以规范。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合营安排日益增多,实务界、监管部门等在企业会计准则执行过程中提出建议,有必要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单独制定一项会计准则以规范合营安排各参与方的会计处理。
  自2007年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以来,财政部会计司密切关注实务中合营安排各参与方的会计处理问题,并紧密跟踪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相关项目的进展。2011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合营安排》发布后,会计司即成立合营安排准则项目组,全面研究我国合营安排的有关情况及相关会计问题。2012年4月底,项目组草拟完成了我国合营安排准则的讨论稿,并开始小范围内征求意见。5月至6月,向部分证券监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和企业征求意见,并赴企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实地调研。在充分吸收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讨论稿进行了多次修改和完善,并于7月至8月向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委员征求意见。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项目组草拟完成了《企业会计准则第X号--合营安排(征求意见稿)》。
  本次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合营安排的定义、分类以及各参与方在合营安排中权益的会计处理等问题。本征求意见稿希望重点就共同控制的界定和合营安排的分类等问题征求意见。

       作者:杜旭冬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