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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大修:八项准则凸显八大亮点

    2012年,是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大修的一年。财政部八次发文对修订或新增会计准则征求意见,并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解释,以进一步规范有关会计处理,并保持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持续趋同与等效。八项会计准则修订或新增意见稿的相继发布,预示着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在整体框架、内涵和实质上进一步实现了国际趋同,为实现中国会计准则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会计准则等效奠定了基础。下面,本报记者评点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公允价值计量准则、职工薪酬准则、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合并财务报表准则、合营安排准则、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准则以及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修订中凸显的八大亮点。

财务报表列报准则纳入综合收益相关内容
   5月17日,财政部下发《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以规范财务报表的列报,保证同一企业不同期间和同一期间不同企业的财务报表相互可比。
   《列报准则征求意见稿》将综合收益相关内容补充纳入准则正文,在利润表中增加了“其他综合收益”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并进行了定义,同时将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进一步划分为“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两类区别列报。此外,原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反映的“综合收益”有关内容也作出相应调整,并在附注中增加有关披露内容。
   点评:目前,关于企业财务报表列报的会计准则散见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和2009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解释中,因此,这次《列报准则征求意见稿》将解释中的相关内容吸收进列报准则中,将更好地整合相关会计规定,完善准则体系。

公允价值计量准则正式引入“计量的单元”
   5月17日,财政部下发《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公允价值计量(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以更加有效、统一地应用公允价值计量。
   本次征求意见稿规范了公允价值定义,明确了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和级次,并对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信息的披露做出具体要求,正式引入了“计量单元”(unit of account)概念。计量单元是资产或负债以单独或者组合方式进行计量的最小单位。计量单元可以是单项资产或负债。
   点评:出于对公允价值能够合理、恰当的表述,在准则中引入“计量单元”的概念不仅很有必要,而且也有利于对公允价值的推行和运用,有利于对公允价值的实务操作。但同时也应注意到,应审慎使用公允价值计量,以防因不恰当使用而给整个经济社会带来的诸如金融“瀑布效应”之类的不良经济后果。

职工薪酬会计准则规范职工福利会计处理
   9月2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以下简称《职工薪酬准则征求意见稿》),就职工薪酬相关问题公开征求意见。
   《职工薪酬准则征求意见稿》引入了离职后福利和其他长期辞退福利,充实和明确了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的有关规定,修订后的准则将适用于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涵盖了除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以外的各类职工薪酬。本次修订充实了离职后福利的内容,新增了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规范;充实了关于短期薪酬会计处理规范,将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失业保险调整至离职后福利中;充实了关于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规定;引入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完整地规范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
   点评:《职工薪酬准则征求意见稿》的下发,解决了职工离职后福利的会计核算及相关信息披露的问题,是对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再 定长期股权投资范围
   11月1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与有关企业会计准则的关键性概念保持一致等问题,另外,本次征求意见稿还整合了已发布的解释公告、年报通知等文件相关规定。#p#分页标题#e#
   现行2号准则正文中并未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做出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讲解》明确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包括四类,一是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二是投资企业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共同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三是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四是投资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征求意见稿在整合以上内容明确规定长期股权投资范围的基础上,规定第四类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理由是,与22号准则协调,有助于进一步规范有关会计处理;且按22号准则规定采用成本法计量,不会对实务产生过大的实质性影响。
   点评:本次修订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进行了明确界定,充实和完善了现行准则,进一步规范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会计处理,并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

合并财务报表准则引入实质性控制概念
   11月1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本次修订就控制的定义和具体判断原则进行了修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改进控制的定义。(2)引入实质性控制概念。(3)引入关于拥有决策制定权利的投资者是委托人还是代理人的判断指引。(4)引入对被投资方可分割部分的控制。
   点评:之前,企业在实践中往往单纯地根据股权占比、表决权和董事会席位等单项条件确定控制程度。而本次修订引入了“实质性控制”的概念,即投资方虽仅持有少于50%的表决权,但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后仍可对被投资方实施实质性控制。此种做法,将约束目前对被投资方已经具有实质性控制但不合并报表的企业。

合营安排准则对合营 安排、共同控制重新界定
   11月1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合营安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本次征求意见稿对合营安排进行了定义、分类,并对共同控制进行界定,明确了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各参与方的会计处理方法,包括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层面,至于具体如何核算,则由长期股权投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予以规范。
   点评:长期以来,我国没有单独的合营安排准则,而是将相关内容放在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应用指南和相关讲解中予以规范。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合营安排日益增多,有必要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单独制定一项会计准则。本次征求意见稿的下发,规范了合营安排各参与方的会计处理,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

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准则使“表外”到“表内”
   11月1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X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对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问题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稿共六章24条,主要内容包括明确披露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目的;整合并优化在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中权益的披露;增加在结构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该征求意见稿修订的亮点为:将结构化主体等表外业务纳入表内反映或披露。
   点评:制定该准则,规定银行表外业务信息的及时和充分披露,是有效监管和防范银行业金融风险的重要手段。制定结构化主体信息披露准则,将“表外”纳入“表内”,是会计准则规范的基本要求,也是未来金融监管的发展趋势。

金融工具列报准则 加强金融风险防范
   2012年11月2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以不断提升财务报告的透明度、有用性和可比性,充分发挥会计在防范金融风险中的作用。
   《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征求意见稿》包含截止到2013年《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列报》(IAS32)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IFRS7)生效的所有规定,主要补充了权益工具的分类、抵销的规定和披露要求、金融资产转移的披露要求以及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分析的披露要求,并删除了有关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部分披露要求。修订的内容还包括将外币“固定换固定”的配股权等归类为权益工具、将符合一定条件的可回售工具等归类为权益工具等。#p#分页标题#e#
   点评:现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在实务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而此次修订,进一步规范了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有助于全面地反映企业存在的金融工具风险、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管理水平等信息,便于投资者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价。

来源:财会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