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谏言税收改革:为民生计、为公平谋
在正在举行的2013年全国两会上,“税”依然是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热点。去年两会,代表委员们为营业税改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房产税改革、结构性减税等税改项目建言献策,而今年,“营改增”向更多行业扩围、调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对企业进行结构性减税、开征遗产税等话题,则成了两会代表委员们在发言、提案中热议的焦点。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理顺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的关系,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构建地方税体系,促进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本报记者特此梳理了以“公平”、“民生”为关键词的本届“两会”期间代表们与税相关的提案和发言中的亮点,以飨读者。
“营改增”
“营改增”将扩省份扩行业 但没有时间表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代表国务院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要重点加快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完善试点办法,适时扩大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
此前,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在2013 中国宏观经济高层研讨会上表示,今年“营改增”将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后年,“营改增”将推广至全国。“营改增”在2013年大跨步地迈开的“扩围”呼声很高。一方面是地域的扩大,另一方面是行业的增加。
资料显示,2012年上海率先开展“营改增”试点后,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8省市和宁波、厦门、深圳3个计划单列市也加入了试点行列。2013年2月1日,河北、河南、山东、江西、湖南、新疆等十多个省区市先后申请加入试点。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财政厅厅长于国安说:“全国已经陆续有9个省和直辖市开展‘营改增’试点,其中就有我们周边的省份,如果再不加入试点的行列,我们面临的压力将越来越大。”
从行业来看,全国政协委员、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就融资租赁行业的财税问题提交了提案,希望有关部门继续推动解决、促进融资租赁行业健康发展。蔡鄂生表示,“营改增”后租赁公司税负大幅增加,租赁公司税率由5%提高到17%,税负比原营业税下增加接近三倍。不仅如此,租赁公司还无法享受税负超过3%部分的即征即退政策。更重要的是,在售后回租业务过程中会重复征收增值税。
令人耳目一新的是,全国政协委员、苏州评弹团副团长盛小云在其《关于进一步完善“营改增”试点政策的建议》的提案中,建议将苏州的传统手工艺产业纳入“营改增”范畴,降低行业税收,通过这些优惠政策扶持这些传统工艺发扬光大。
盛小云说:“去年10月1日苏州正式开始实施‘营改增’试点工作。然而目前苏绣、核雕、御窑金砖等传统工艺行业仍然是按照17%征收增值税,且营业额满50万即定为一般纳税人,整体税负较高。传统的手工操作行业人工费用占比很高,抵扣发票很少,这大大增加了经营成本,非常不利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建议将这些产业的税率降低到6%。”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则表示,“营改增”扩容目前仍在讨论研究,暂时还没有具体时间表。财政部将按照中央和国务院部署,进一步研究“营改增”扩大范围试点,但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时间表。
个人所得税进一步提高个税起征点
个人所得税也是本届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提案、建议的集中区域。
全国政协委员、星牌体育用品集团董事长甘连舫建议,把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至5 000元,“提高个税起征点主要是为中等收入群体考虑的,他们是消费的主力,如果他们没有钱,对扩大内需来说是个损失。”甘连舫说。
全国政协委员、吉利汽车董事长李书福在北京召开提案沟通会,向媒体公布了他今年的3个提案,建议再次上调个税起征点。李书福建议调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各省市自治区可根据本辖区财政实际情况最多上下浮动1 000元,并且允许纳税人选择按个人或按家庭申报纳税,考虑实际家庭负担。他还建议,每两年依据宏观经济形势、物价水平、居民收入变动等各种因素,对起征点进行调整,并形成制度化的操作规则。#p#分页标题#e#
贾康在今年提交的《关于优化收入分配、加强再分配调节的提案》中指出,我国伴随“黄金发展”,“矛盾凸显”,突出问题之一是收入分配。具体表现为收入差距过大应该缩小,整体格局仍偏于“金字塔形”亟须向“橄榄形”转变,收入分配秩序的紊乱和不公尤其引起民众不满必须得到克服。
但相对于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贾康分析,在我国现行的11个分类征收个人所得税框架下,单纯提高起征点而不提高收入,对工薪阶层来说是没有意义的。个税改革应重视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配套改革,将现行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减至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全国政协委员、复星集团董事长的郭广昌在“关于设立家庭教育支出抵税额度”的提案中指出,中国目前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统一为每月3 500元,按照个人所得税的定税原则,这3 500元是作为维持居民基本生计的费用,未考虑纳税人的婚姻、家庭、子女负担和所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等情况。因此,郭广昌建议国家对纳税家庭的教育支出实行免税政策,降低纳税人税负,增加收入,间接提高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建议,免征工薪阶层个人所得税,以抵消生活成本的增加。宗庆后称,根据统计公布的2012年全国各大城市平均工资数据显示,深圳为6 200元/月、上海为5 800元/月、北京为5 600元/月,其他大城市为2 000~5 000元/月不等。而要实现收入倍增目标,以扣除社保费用后的平均收入达到 10 000元/月、目前个税起征点3 500元为例,每月应缴税款为745元,每年应缴税款为8 940元,这无疑是一笔不小的负担。宗庆后还建议,确定中国的中产阶级收入标准,对在中产阶级标准收入之内的采取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尽快培育我国的中产阶级,从而实现社会稳定、国富民强。
然而,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则表示,就目前而言,个税起征点继续提高是不现实的。宋兰表示:“个人所得税的调整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不光是起征点的问题,还有纳税主体的问题。2011年个税起征点上调到3 500元后,已经让纳税人从之前的9 000万人减少到3 000万人,相当于一年为纳税人减轻1 600亿元税负。继续提高起征点没可能。”
针对宋兰的观点,其他代表委员则认为,个人所得税调整需由法律决定,而法律由全国人大制定。国家税务总局不能定调个税调整。
结构性减税
大力减税扶持小微企业是必然选择有研究表明,当前小企业需要缴纳十多种税项,面向中小企业征收的行政收费项目多达69个大类,企业为职工支付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高达40%以上。
对于小微企业的生存状况,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表示,当前中国实体型企业,尤其广大中小企业面临严峻的市场环境,遭遇多重生存困境。一是十分严峻的“融资贵”;当前,融资贵已经上升成为实体型企业,尤其实体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头号困境;二是更加突出的“用工荒”,用工短缺逐渐趋于常态化和普遍化;三是全面进入“高成本”时代;四是难以承受的“高税负”;五是企业利润“比刀片还薄”。市场的两极分化使实体型企业成本不断上升,利润越来越薄。
辜胜阻强调,大力扶持小微企业是巩固实体经济基础的必然选择。大量小微企业生存困难将会危及实体经济根基,而实体经济稳定又关系到中国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关系到“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的落实。
3月7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新华联集团董事局主席傅军提交了呼吁实施结构性减税的提案。傅军认为,一要消除重复征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二要降低流转税税率,切实考虑企业纳税能力。傅军说,2012年实体企业利润下滑30%~40%,而税收及规费仍保持两位数以上的增幅。一头“税费高”,一头“融资难”,成为2012年困扰中小企业的头号难题。
全国政协委员、联想集团总裁杨元庆认为,中国企业增值税税率过高,“消费税”税制以美国为代表,税率因各个州不同,低者5%,高者10%,远低于17%;“增值税”税制以欧盟国家为代表,没有高于15%的国家。他认为,中国至少应该将增值税降到15%以下。#p#分页标题#e#
全国人大代表、用友集团董事长王文京向本报记者出示了他的提案。王文京建议,重视中小企业存在的经营困难,更到位地减免税费。
王文京认为,目前不少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面对很多困难。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靠企业自身努力,包括企业的转型升级,但有两个方面需要政府部门的政策支持,一个是减轻税费负担,一个是解决融资难。金融危机后各级政府在这两个方面都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但还需要继续推进。
王文京表示,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应以创造就业为主要社会功能,税费负担应该更轻一些,建议继续到位地减低或免除一些税和费,以鼓励更多的人创办企业,鼓励更多已办企业的人把企业继续办下去、办好。这样做看起来会对当期直接税收有一定影响,但因为其创造就业的重要功能发挥,政府在就业相关的民生类财政支出上的压力可以减低,继而形成一个更加鼓励创办企业,办好企业的积极的社会氛围、良性的财政循环。
电商征税
2011年6月,武汉市国税局开出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向淘宝某女装网店征税430余万元。是否应该对电商征税的讨论在当时就出现了。经过两年的发酵之后,是否应该对电商征税成为今年两会代表们以及“电商大佬”们观点交锋的战场。
3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苏宁电器董事长张近东在两会上提出对电商征税的提案。张近东表示,我国电子商务年交易量的90%是以C2C的形式从事B2C的交易,大量的交易游离于现有法律监管之外。他建议税收部门研究电子商务的征税方式,加强对C2C的税收监管,从制度层面规避偷漏税行为。
持类似观点的还有全国人大代表、湖南商超连锁步步高集团董事长王填。他在提案提议国家尽快制定《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加强网络购物监管,依法对网店征税,改变当前网络购物普遍“不开票、不上税”的状况。从降低征管成本、减轻个人网店店主纳税成本等方面考虑,建议由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公司从其代收货款中代扣代缴相关税金。
3月5日,电商C2C企业淘宝网在其官方微博回应称,目前94%的淘宝卖家营业额在24万元人民币以下,大多数不在征税的范围内,而一些发展较好的商家,在线下已经开始缴税了。淘宝认为,对个人网店强行征税获得的收益并不大,但征税成本却很高,还会打击微型经济的积极性。
据了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起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管条例》正在起草修改中,其中涉及到我国网络交易的市场准入、信用体系建设、网上知识产权保护、新兴业态、跨境交易、网络不正当行为等,但对代表在提案中谈到的“电商征税”未有任何涉及。
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中央委员徐晓兰表示,是否对电商征税应该有一个时间表,否则对已缴税的企业不公平。从电商从业者年销售额来看,70%~80%都属于小微企业,应该给予扶持,给他们一段时间先培养壮大起来。徐晓兰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应该认真研究电子商务企业的特殊性,出台对该类企业的分类指导意见,不能笼统一概而论。相关部门可以根据电子商务年销售额的多少,来决定征税与否及税率高低。
杨元庆则表示,所有的经商活动都要交税,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给初创的电商企业一个免税期和培育期,也是可以理解的。“从国外的案例来看,对于新兴的新业模式,比如电商刚刚兴起的时候,将某个时间段看成是市场孕育期,在这个期间是免税的,相当于对新模式的扶持。”
同时,杨元庆也呼吁减少流通环节的税收,把购买力拉回国内。要保证国家经济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核心是促进内需和消费,“在国内买任何一件商品里面都有17%的增值税。国内、国际对于大众品牌价格应该差不多,不能让国内的价格过高,消费外流。”
遗产税开征遗产税条件已经成熟?
有媒体报道,2004年,《遗产税暂行条例》曾一度被提交国务院,但未获通过。2013年2月,国务院批转了《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文件中出现了研究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问题的提法。3月2日,北京师范大学发布报告称开征遗产税的时机已成熟,并建议将500万元作为遗产税起征点。#p#分页标题#e#
全国政协委员、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文娅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要加快开征遗产税的立法工作。王文娅说,遗产税是以遗产作为征收对象,向遗产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征收的一个税种,属于财产转移税。
王文娅指出,过去10年来,我国基尼指数一直高于国际警戒线0.4,这种状态持续下去,会造成富人更富、穷人更穷的恶性循环,甚至会产生严重社会危机。王文娅委员认为,当前,我国开征遗产税的条件已基本成熟,高收入群体、富裕人群已拥有相当数量资产,为开征提供了税源。因此建议国家尽快立法开征遗产税。
武汉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系主任、教授文建东认为,现在开征遗产税是大势所趋,值得提倡,但是要严肃对待,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后,再正式开征。
文建东说:“如今,中国经济发展突飞猛进,正处于转型期,此时应该与世界接轨,可以开始征收遗产税了。但是在制定具体征收办法时要严肃对待,对国外的征收政策进行对比研究,确保政策制定得合情合理。”他希望遗产税在开征前应做好各方面工作,确保颁布实施后稳定下来,不再随意更改。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表示,遗产税的开征暂无时间表。首先,全社会对开征遗产税要形成一个共识。其次,在调查研究、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要有一个科学的方案设计。最后,遗产税是世界各国普遍认为征收难度很大的税种之一。要对遗产征税,首先要能够了解个人有多少遗产,遗产在哪里,是不是属于应税的遗产等。
本报短评:
全国两会声音喧 涉税建言肺腑间历来的两会上,涉税问题的关注度一直很高。而今年的“税”之建言尤其给力!不论是税制改革的顶层设计还是“营改增”扩围、调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开征遗产税、进一步落实结构性减税等等,这些事关公平、民生的议案、建言,体现了社会的呼声。记者希望,两会上,代表委员的声音能够成为实践“不代表、无纳税”,推动完善税制改革,减轻民众税负,体现发展民生的中国税收新格局的开始。
来源:财会信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