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个税宣月 五大特色呈精彩
春暖花开的四月,是税务系统从1992年起集中开展税收宣传的时间。3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开展第22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和全年税收宣传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今年的“税收宣传月”做出部署。2008年,税收宣传月确定了“税收·发展·民生”的主题,六年来,社会各界对这一主题的认识不断深化,今年仍然沿用这一主题。随着十八大召开、高层换帅,2013年的税收宣传月也将沿着新的思路开展,亦涌现出诸多亮点。鉴于此,本报记者紧扣今年“税收宣传月”风格的变化,精心为读者呈现出一道包含税总部署、践行节俭、防控舆情、内外联动、基层实践等五大内容的特色“套餐”。
税总部署以优化舆论环境为中心任务
2013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将集中展开税收宣传月的活动。国家税务总局表示,要坚持以社会公众和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切实抓好税收新闻宣传、税收政策法制宣传、税收文化宣传、先进典型宣传,进一步加强涉税舆情管理和引导,为税收事业健康发展服务助力。
为了做好优化舆论环境这个中心任务,《通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总体部署。首先,沿用“税收·发展·民生”宣传月主题,深入宣传税收在筹集国家财政收入、调控经济和调节分配、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其次,精心组织开展一系列税收宣传活动。4月1日,与正式开通运行12366北京呼叫中心全国业务相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召开会议,启动税收宣传月活动。最后,要做到税收宣传常态化,做好全年宣传的准备,包括加强涉税舆情管理、把握统筹结合以打造税收宣传精品。
3月26日下午,国家税务总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会上强调,要增强做好税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我们要认真思考,在建设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法治政府的进程中,税务部门承担着什么样的责任和使命?要结合工作实际,把该担当的事情担当起来,把该推进的工作推进起来,把该创新的工作创新起来。
践行节俭节俭宣传成亮点
2013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开始在全社会交口相传。此前有媒体评论,政府厉行节约的意义不仅在于节能降耗,更是一种以人为本的直观体现。
《通知》规定,要按照厉行勤俭节约的要求,加强宣传经费的预算管理和宣传项目的绩效管理,努力控制和降低宣传成本。同时,要力戒形式主义,避免在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的过程中给纳税人增加负担。
知名税法专家、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张广通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税收宣传是一项实实在在的精神文明教育活动,节约税收宣传经费就是节约国家预算资金,就是节约纳税人的钱。既要注重宣传效果,又要避免投入过大,造成经费超出和浪费,还要防止某些单位借税收宣传活动搞职工福利、衍生腐败问题,就需要对税收宣传活动作出精心周密的安排。
多年从事基层税收工作的山东济南市地税局稽查局干部潘洪新告诉本报记者,今年开展一个“节俭宣传”的税收宣传月意义重大。
“即使有意义的事,也不应当不计成本。当然,不计成本,效果短时间内会好一些。但处理不当,会饮鸩止渴。”潘洪新说。
湖北省鄂州市国家税务局西城税务分局办公室主任朱国华也指出,在每年的税收宣传月期间,不惜人力、物力、财力大张旗鼓的搞一次宣传,等税收宣传月一过就偃旗息鼓,税宣月“来时一阵风,去时静悄悄”,缺乏和实际税收工作的结合,起不到应有的效果。
潘洪新建议,节俭宣传要做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即使税务机关不付出成本,但会给企业增加成本的活动应当不搞或少搞,如由企业主办的税企联系活动等。搞“节俭宣传”应当尽量不要去要求企业要做什么,不论是否涉及人力、物力、财力。另一方面,“节俭宣传”应当多做做内部的工作。“税收宣传,不应当仅停留在宣传税法知识上———优化服务,降低纳税人在时间、人力等方面的纳税成本,是不是在宣传税法?强化征管,搞好纳税评估,降低纳税人的纳税风险,是不是在宣传税法?我认为这些都是,税收宣传的重要意义在于一方面要通过活动提高税务机关的执法效能,另一方面要通过活动促进纳税人纳税遵从度的提高。”潘洪新说。#p#分页标题#e#
张广通称,税收宣传的方式方法是多种多样的,比如印制宣传材料、租赁展览场地、制作展板、召开不同人群的座谈会、投放电视广告、网络宣传和舆情分析、开展税法知识竞赛、组织专题文艺演出、评选表彰先进模范人物等,每一种活动都会涉及经费的投入、设施的准备、人员的组织等。为了维护现场宣传工作的秩序,还要投入必要的安保人员和安保设施。因此,在注重宣传实效的同时,做好事前调研、方案设计和预算安排,把不该花的钱省下来,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展示税务系统良好工作作风和队伍形象是必要的。
针对具体践行“节俭宣传”精神,福建省龙岩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程辉向本报记者建议,针对在宣传月期间宣传多、活动多的特点,在税收宣传月动员会上,倡议传送文档尽量使用邮件、QQ、OA办公系统等工具,减少打印;外出尽量拼车,满员出发;地税国税联合举办宣传,节约成本;用新媒体开展税收宣传成本小宣传效益大,比如,互联网和手机等等。
舆情管理涉税舆情管理成为税务部门新课题
对于税务部门来说,涉税舆情是民意的表达,是对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等方面的有效监督和鞭策。在当前形势下,如何积极应对、妥善处理税收舆情,成为摆在税收部门面前的一个新课题。《通知》强调,要加强涉税舆情管理,防范舆论风险。同时,加强与当地宣传、网管等部门和主流媒体联系,掌握税收宣传的话语权。
在今年的税收宣传月上,“税收宣传基层行”是舆情管理新潮流的一个主打活动。“基层行”包括请主流新闻媒体深入基层调研采访并开辟税收宣传热点话题专栏和开展全国税收好新闻评选等多项内容。
潘洪新对本报记者表示:“舆论风险来自哪里?是来自媒体吗?是来自纳税人吗?我认为都不是,舆论风险主要还是来自于税务机关自身:税务机关宣传不到位,会有舆论风险;税务机关服务不到位,会有舆论风险;税务机关执法不当,更有舆论风险;税务机关为政不廉,不用说,风险更大!舆情管理好像有一种做灭火工作的感觉,实际上这并不合理。”
张广通称,目前财税领域的改革热点较多,人们对税收政策和税制改革的关注度和敏感性较高,对有关问题的看法差异也较大,一些不实谣言和不准确信息容易滋生和传播,税务系统内部的一些不良风气和腐败事件也容易成为炒作的素材,这两年经济形势不佳,社会矛盾较多,税收收入增长缓慢,结构性减税措施落而不实,超收税、预收税等问题不时出现,精兵简政、减税让利的呼声比较高,税企、税民矛盾多发,和谐税收面临巨大压力。
涉税舆情管理主要有两大渠道:加强税收宣传强度和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例如,青海省国税局在2013年的税收宣传月中加大了涉税舆情管理的部署,主要体现在密切关注涉税舆情动态和走向,强化舆情监测分析,做好突发性舆情事件的快速应对。同时,青海省国税局还加强与当地宣传、网管等部门和主流媒体联系,掌握税收宣传的话语权。
程辉认为,税务机关在涉税舆情管理方面主要面临以下几个困难,一是对网络舆情的新挑战没有清醒认识。二是缺乏应对负面舆情的应急机制,三是舆情处置方法有待加强。
潘洪新补充道:“‘打铁还得自身硬’,抓好自身的业务建设、廉政建设,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仍然是税务机关的头等大事。所有直接与纳税人打交道的部门和人员,都有舆情管理的责任,他们的工作做好了,便会极大减少舆论风险;反之,即使各类媒体,就是税务局开办的媒体,恐怕也灭不了火。根本的问题解决了,舆情管理就好做了,即使有问题也是小问题,解释工作及时跟进了,相信社会会理解,纳税人也会理解,很多看起来的大问题便会成为小问题。”
内外联动国地税联动 整合社会力量上演“大合唱”
近日,接近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人士透露,国税和地税不会大规模合并。这个表态对此前屡见诸报端的国地税合并的消息做出了澄清。即使国税局和地税局合并的趋势不甚明朗,随着“营改增”的深入,两局之间有效联动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税收宣传曾一度被认为是应付上级任务,是“额外负担”,在人力、财力、物力方面出现“供给”不足的现象。此外,税务部门往往是单兵作战,缺乏有效的部门配合,在内部联动和外部联动上都缺乏作为。#p#分页标题#e#
《通知》指出,要注重把握统筹结合,整合宣传资源,以内部联动为突破口。据悉,“税收宣传月”期间,福建省龙岩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将根据上级指示,与当地地税局联合表彰2012年度纳税百强企业,在社会上树立“依法纳税光荣”的良好社会风气。
对于如何做到“外部联动”,朱国华建议,一方面,要改变国税部门“单枪匹马”搞税宣的尴尬境地,特别要加强与当地的财政、地税、工商、金融等部门的联系,协力搞好税收宣传工作。另一方面,要加大与社会各界团体的联系,了解各个社会群体对税收政策的不同需求,按需宣传,改变“剃头挑子一头热”的现象。
潘洪新表示,做到有效的整合宣传资源,一是要集合宣传人才资源。要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在“纳税人学校”、企业“订单式”纳税辅导等活动中,集中各部门业务骨干,开展集约化税收宣传。二是要借助志愿服务团队资源。将税法宣传延伸至学校,扩大税收宣传的辐射效应。
程辉则建议,要加强国、地税合作,以联合打造宣传项目为主线,努力提升税收宣传效果。加强国、地税合作整合资源创造独特宣传体系,比如,整合窗口、媒介、政策和文艺等方面的资源。
据了解,湖北省武昌区税务局在2011年成立了“纳税服务志愿者”服务队,集合财税学院教授、税务师、税务专业学生等志愿者70多人,为纳税人中的弱势群体提供纳税申报、建账等志愿服务。2012年志愿者制作的MV《走进税收蓝色的海洋》,成为武昌国税形象宣传片,并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举办“法治天下,税与争锋”税法知识竞赛,将税法宣传延伸至大学校园,扩大了税收宣传的辐射效应。
基层实践各地精心准备长效税宣
税总部署犹如骨骼,基层宣传则是血肉。湖北省大悟县国家税务局的潘建刚表示:“近年来,从基层来看,税收宣传的实践主要实现了四个转变:即由主要依靠少数人开展新闻宣传,转变为人人参与的全局宣传;由主要依托系统内媒体宣传,转变为既依托系统内媒体,又依托系统外媒体的全面宣传;由新闻事件的事后澄清、被动开展宣传,转变为积极引导舆论、主动出击的有效宣传;由就事论事为主开展宣传,转变为主动和利用各种渠道进行深度挖掘的强势宣传。”据了解,全国各地的税务机关正在为“税收宣传月”做相关的准备。
济南地税局:开展“地税局长服务日”活动
山东省济南市各个地税局和中心税务所负责人将在4月9日上午到办税服务厅、12366座席,面对面地为纳税人解决涉税问题,听取意见和建议。活动前税务部门会及时发布关于开展“地税局长服务日”活动的公告。通过办税服务厅开展的,要在大厅门口提示“今天是地税局长服务日”,在领导值班处放置“值班领导×××”等醒目标识。同时,济南地税局还将通过12366服务热线由值班领导亲自接听热线电话。
武昌国税局:探索汉街的长效税宣之路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国家税务局将贴近需求开展宣传。据了解,汉街是湖北商业新地标,自2011年9月汉街开街以来,武昌区国税局就将其列为税收宣传重点:为汉街30多家商户组织专场税收辅导会,由税政和税源管理部门辅导汇总缴纳企业纳税申报政策。
2013年的“税收宣传月期间”,武昌区国税局将与武汉东湖风景区局联合举办“国税宣传进楚河汉街”活动,播放税收宣传片、举办“喜迎十八大,国税创佳绩”图片展和“税法谜语大家猜”有奖活动,届时将接受市民涉税咨询,预约志愿服务,探索汉街的长效税宣之路。
龙岩开发区国税局:开展讲座保护纳税人权益
在2013年“税收宣传月”期间,福建省龙岩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将开展专题讲座,重点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这一文件,培养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同时,还将充分利用网站、微博等形式,积极宣传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利用“三废”发展生产、变废为宝、防止水土流失、发展生态产业、促进综合利用的具体事例和经验做法,提高广大民众从多个方面对于税收在调节投资、生产、流通和消费等方面的职能作用的认识,体会到税收与民生息息相关,进而关心税收、理解税收、支持税收工作。#p#分页标题#e#
本报短评
税收宣传之花不能只在四月开放
提起税收宣传月,我们眼前总会浮现街头巷尾的依法纳税条幅或者穿着国地税制服的工作人员发放宣传材料的情景。这种最传统的税收宣传方式能发挥一定的税收宣传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税收宣传方式也应该呈现出多样化和可持续性。
值得庆幸的是,税务机关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才特别看重利用新媒体的形式进行宣传,也特别注重涉税舆情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媒体能将税收宣传的效果扩大数倍,媒体左右着税收宣传的方向。
所以,我们也呼吁,税务机关能在本着节约宣传的前提下,正确把握及引导媒体对税收的宣传,从媒体的涉税报道中感受到纳税人的需求,并以负责任的态度,正确应对纳税人的相关诉求,及时予以解决,这将从根本上得到纳税人的认可,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相应地也达到了税收宣传的目的。
进一步讲,虽然四月是我国的税收宣传月,但是税收宣传的精神应该贯彻在全年的税收征管工作中。不然,税收宣传月一过,税收宣传就了无痕迹。不管哪个月份,都应该有税收宣传的意识,不管什么时候,只要媒体反映了纳税人的心声,税务机关就应该认真对待,积极解决,税收宣传之花不能只在四月开放。
来源:财会信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