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光远:税收征管法应该如何修订?
【背景】6月7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下称修正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份由国家税务总局耗时五年起草的修正案,已在5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这是《税收征收管理法》施行20年后迎来第三次修订。此次修正案的主要内容有:税务申报当日办理登记并发证;个人纳税人应在居住地办理税务登记,建立纳税人识别号制度;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金融机构有提供涉税信息的义务;扩大了税务机关的检查和强制征管权等。
此次修正案涉及内容与专家学者的讨论及预期相距甚远,保护纳税人权益等核心主题并未体现,部门权益反而有所强化。
税收征管法应该从哪些方面进行修订?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俞光远表示,过去税费改革偏重于增加税收收入,税收立法偏重这个方面,忽视了纳税人权益的保护。这次修正案重点是要加强纳税人权益保护,促进和谐税收的构建,并且适应现代管理的需要,优化纳税制度,税收立法方面应该体现加强对纳税人保护的力度,这应是重点。
俞光远指出,现行的税收征管法应重点解决以下主要问题:第一,确定纳税人为主体,保障纳税人权益,增加依法纳税权、参与税收立法权,充实税收保密权等等。
第二,适应现代管理的需要,随着电子商务迅猛发展,也要发展电子税务。
第三,建立纳税修正制度。现在申报以后不可以再修改,但现实中可能出现各种客观原因或操作问题,保护纳税人权益,应该在税收征收过程中给予申报更正的机会。
第四,适当降低滞纳金的上限,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第五,适量降低处罚的幅度,严格限定税务行政处罚的裁量。处罚的法定幅度原来比较大,对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部分处以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最高和最低相差十倍。应该严格限定税务行政处罚的裁量,约束暗箱操作以及腐败行为的发生。
第六,税收征管法必须明确侵犯纳税人行为的法律责任,增强保护纳税人权益的意识。避免偷税、暗箱操作等违法现象发生。
俞光远表示,税务征管里面还涉及到依法征税这一重大问题。以往按照既往指标征收,造成很多问题和争议,税法要求按照税率征收,但是很多时候基层税务机关是按照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征收。这一问题应该引起重视,如果不能按照税法规定的范围和税率去征收的话,出现的问题后患无穷。
来源:财新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