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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营改增扩围减负约1400亿

    记者从此间(26日讯)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获悉,2013年,随着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推向全国,营改增共为企业减轻税负约1400亿元,促进了服务业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正在谋划的“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经济大棋局下的重要一步——透过营改增这一“落子”,进一步消除了重复征税,优化了税制结构,降低了企业税负,为服务业发展释放更大空间,加快经济转型升级。
    2012年1月1日,我国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营改增试点在上海率先启动,拉开了这一重要税制改革的大幕,改革随后试点扩至包括北京、安徽等在内12个省市。
    2013年8月1日,改革再迈新步伐,从分区域试点转向分行业推进,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试点进一步推向全国,其中一大亮点是在现代服务业中新增广播影视服务类企业。
此外,根据国务院部署,2014年1月1日起,我国将推出铁路和邮政业的营改增试点,标志着整个交通运输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根据改革部署,其余未纳入试点服务业的改革方案也在认真研究中,争取2015年全面完成改革。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