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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数万企业法定代表人 被列入“黑名单”

    【深圳商报广州讯】(驻穗记者 姚嘉莉 通讯员 粤工商)省工商局6月3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企业信用工作监管情况。据广东省工商局企业监督管理处处长瞿章荣介绍,该局建立法定代表人任职限制“黑名单”制度,对于被吊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工商部门三年内限制其继续担任其他企业任职法定代表人,但对企业被吊销不负有个人责任的除外。目前全省共有63831个法定代表人进入“黑名单”。
    据了解,广东已依据企业遵守工商部门法律法规情况将其分为ABCD四个信用等级,并根据信用等级实施有针对性监管措施:对于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在登记年检中提供优惠措施,对于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进行重点审查、加强日常检查次数,并对外公布其违法违规信息。目前,全省190多万企业中,A类共有1731421户,B类共有75389户,C类共有14019户,D类共有29526户。
    同时,省工商局建立了被吊销黑牌企业数据库,收集全省吊销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数据,并通过联网应用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对于已纳入“黑名单”的人员,依法不予登记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已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责令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同时,通过“广东省工商系统企业信用信息网”公示“黑名单”信息,提供给公众进行查询。目前全省共有法定代表人“黑名单”63831个。
    据透露,目前,省工商局已制定年度报告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制度、严重违法“黑名单”制度和抽查管理制度的具体操作办法,由于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条例》尚未颁布,广东省相关制度需在国家有关法规出台后,与工商总局相关方案同步实施。省工商局昨日就部分信用监管制度进行解读。
    对于备受关注的严重违法“黑名单”制度与经营异常名录制度,省工商局解释道,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设置经营异常名录,记载有经营异常情形的市场主体,并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供社会公众查阅。当市场主体出现未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或者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三种情形之一,将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若其公示信息隐瞒、弄虚作假的,或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的,或被吊销、责令关闭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市场主体“黑名单”,在多种活动中受到限制。
    来源:深圳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