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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监管合作

    银监会昨日(28日)发布公告称,截至2015年6月末,银监会已与27个“一带一路”国家的金融监管当局签署了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MOU)或合作换文。下一步,银监会将加快推动与沿线尚未正式建立监管合作机制的国家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27个“一带一路”国家具体包括:蒙古俄罗斯中亚7国中的5个国家、东南亚11国中的7个国家、南亚8国中的2个国家、中东欧16国的4个国家、独联体其它6国中的2个国家以及西亚北非16国中的7个国家。在MOU框架下,银监会与有关国家监管当局同意在信息交换等方面加强监管合作。截至目前,与有关国家的银行业监管合作平稳顺利。
    银监会国际部主任范文仲称,下一步,银监会将加快推动与沿线尚未正式建立监管合作机制的国家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建立有效的双边监管合作机制,扩大信息共享范围,完善跨境风险应对和危机处置制度安排。同时加强日常跨境监管沟通协调,协助解决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沿线国家开展业务中遇到的政策障碍,并适时开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监管当局和金融机构的交流和培训,以进一步增加相互了解和互信。
    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