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注会注税律师可参与相关业务,工商总局解读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热点
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我要咨询
新闻中心

电    话:0755-25891660
传    真:0755-25895880
手    机:13823732706
邮    箱:strongfc@strongfc.com
网    址:www.strongfc.com
新浪微博:weibo.com/strongfc
腾讯微博:t.qq.com/strongfc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通新岭社区深南中路1002号新闻大厦1、2、3号楼1号楼 2812

证监会近期有望发文全面支持新三板发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即将迎来第二波政策红利期。近日,《证券日报》记者独家获悉,证监会[微博]层面全面支持新三板市场发展的文件即将公布,该份文件包括分层等制度安排。这将是证监会层面首次发文对新三板发展做出全面部署。
    《证券日报》记者梳理发现,2013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后,中央、国务院层面陆续出台的数个文件中,要求充分发挥新三板的融资等作用。如2014年5月份,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快完善新三板市场,建立小额、便捷、灵活、多元的投融资机制。今年6月份,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新三板向创业板转板试点。
    今年9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强化新三板融资、并购、交易等功能,规范发展服务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加强不同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机联系;9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创业板、新三板等上市挂牌。
    据《证券日报》记者查证,截至目前,证监会仍未全面对新三板市场发展做出部署,仅有2014年12月份发布的《关于证券经营机构参与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主要涉及扩大推荐队伍和扩大做市商队伍。此次即将发布的文件将是新三板揭牌以来的重磅利好。
    “下一阶段主要围绕完善制度、释放制度效应开展工作。”全国股转系统公司副总经理、新闻发言人隋强近日透露,下一步新三板将研究确定内部分层的基本原则、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安排,择机实施市场内部分层。结合市场分层,探索制度创新,形成差异化的服务和监管安排,降低投资人信息收集成本,加大对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挂牌公司的重点孵化培育,“这项工作年内启动”。
    “同时将提高市场融资功能,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完善股票发行制度,鼓励挂牌同时发行,优化发行定价机制。增加产品供给,推出优先股、公司债券和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等融资工具,制定资产证券化业务规则,探索有利于风险管理的指数产品,强化金融体系的协同效应。”隋强称。
    据隋强介绍,目前在已挂牌的3500多家企业中,民营企业占比95%以上;中小微企业占比95%,高新技术企业占比77%。同时,已与券商签约、正在改制、完成股改、通过券商内核的拟挂牌企业共有6000家左右,新三板已形成我国目前最大的基础性证券市场。
    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