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深圳什么时候开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工作?
答:根据2012年7月31日发布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规定,深圳市将于2012年8月1日开始面向社会组织实施试点工作,开展试点纳税人认定和培训、征管设备和系统调试、发票税控系统发行和安装,以及发票发售等准备工作,至2012年11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
答:根据2012年7月31日发布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规定,深圳市将于2012年8月1日开始面向社会组织实施试点工作,开展试点纳税人认定和培训、征管设备和系统调试、发票税控系统发行和安装,以及发票发售等准备工作,至2012年11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