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部分地区经营异常名录已发布
截至2015年6月30日,2013和2014两个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已全部结束。记者今天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从全国情况看,结果好于预期,两个年度的企业年报公示率均超过85%,都高于商事制度改革前2012年全国企业83.86%的年检率。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从各省情况看,2013年度企业年报中,全国有24个省(区、市)企业年报公示率超过该省2012年度企业年检率,年报公示率超过90%的有6个省(区、市),年报公示率超过80%的有20个省(区、市);2014年度企业年报中,全国有19个省(区、市)企业年报公示率超过该省2012年度企业年检率,年报公示率超过90%的有5个省(区、市),年报公示率超过80%的有17个省(区、市)。
该负责人指出,相当数量的企业对自身信用积累开始给予重视,对《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可以不公示的信息全部或部分进行了公示。数据显示:2013和2014年度这样的企业分别占已年报企业的52.69%和50.15%。
此外,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也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据统计,截至2015年6月30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访问量累计达到30.41亿人次,查询量12.25亿人次;系统日均访问量从2014年10月第一周的160.36万人次增加到2015年6月最后一周的2788.89万人次;日均查询量从64.49万人次增加到938万人次。
这位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相关法规规章规定,做好未年报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工作。按照规定,6月30日前未年报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这些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到限制和约束。
据了解,目前,全国各省(区、市)已经着手这项工作,部分地区经营异常名录已经陆续发布,社会公众可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因未报送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补报年报后可以向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这项工作也在同步进行。
该负责人说:“为了保证年报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加强对企业公示信息的监管,我们将按照不少于3%的比例对已经报送2013和2014年度年报的企业进行抽查。”
记者获悉,目前,工商总局已经下发了《关于开展2013和2014年度企业年报抽查工作的通知》,各省(区、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在7月1日至9月30日,通过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抽查名单,对企业年报信息进行检查。
来源:法制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