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须预先规划IFRS9的实施
最近几年,国际会计业界的一项大事是2014年7月发布了将于2018年生效的针对金融工具的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IFRS9)。德勤的一项最新调研结果表明,全球大多数银行预计,IFRS9对信贷风险的新规将导致贷款损失准备金提高,其预期信贷损失准备金金额将超出按照巴塞尔协议规定计算得出的金额,而银行对于IFRS9实施成本的预算也大幅翻番。德勤从2009年IFRS9发布第一版开始,就对全球银行实行IFRS9的预期影响和相关工作进行了调研。此次调研《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全球银行调研(五):找准方向》是该系列调研的第五次,调研范围涵盖了亚太地区、欧洲、美洲等全球59家主要银行。
信贷损失准备金将提高
目前,全球多数银行预计IFRS9下信贷损失准备金将提高,超过巴塞尔协议的要求。在金融危机中,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备受诟病的一个主要问题是其对金融资产减值所采用的“已发生损失”减值模型。批评认为此模型只有在存在减值迹象的情况下才计提减值准备,很大程度上延迟确认了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而新的IFRS9则采用了更具前瞻性的基于未来“预期信用损失”的新减值模型。新的“预期信用损失”减值模型采用“三阶段”模型,贷款等金融资产如分类为“第二阶段”(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及“第三阶段”(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则需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生命周期的预期信用损失作出拨备。这种方法意图在金融资产整个生命周期的较早期就提取足额拨备,而解决原准则延迟确认损失准备的问题。
该项调研发现,全球85%的银行预计,IFRS9对信贷风险的新规将导致贷款损失准备金提高,其预期信贷损失准备金金额将超出按照巴塞尔协议规定计算得出的金额,部分银行甚至认为最高增幅可达50%。
实施成本过去一年内翻倍
调查显示,IFRS9项目技术资源短缺成银行隐忧,实施成本的预算规模在过去一年内翻倍。对于银行而言,尤其是考虑到有关准则将于2018年1月1日起生效,也会对IFRS9项目所需的技术资源问题有所担忧。此次调研的六成受访者表示,其IFRS9项目缺乏充足的技术资源支持,其中四分之一更质疑市场上并无足够的技术资源以弥补其不足。银行还提到实施预算在不断增加,这与德勤去年的调研结果相比,相关成本总额在一年内已翻倍。超过60%的银行预计其实施成本将超过5百万欧元,更有接近30%的银行预计超过2千5百万欧元。
IFRS9对银行来说是一个重大变化,在实施方面亦存在一些挑战。受访银行表示,考虑到对业务模式和实施计划的潜在影响,有必要厘清新规的解读以及与资本要求的相互影响。德勤的调研结果显示,五分之二的受访者表示,银行监管机构对新规解读的影响最大,三分之一的受访者则认为审计机构是关键。也有四分之三的银行预期在IFRS9新准则下编制的财务报表将给监管机构提供更有用的信息。预期对于银行的资本要求和准备金之间将会出现相互作用,并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银行监管机构对这些规定的解读,从而影响有关规定的实施方法。监管机构和银行审计机构必须不断努力,力求在新规实施后维持一贯的质量。鉴于相关规定实施所引发的复杂性,以及更广泛的业务压力,财务、信用、风险和信息技术等银行内部团队必须密切配合,确保这些项目能够在实施期限前及时启动。
IFRS9将为银行带来重大变化,它不但对贷款损失准备金构成影响,同时亦影响到金融工具的分类与计量以及套期会计。全球银行目前正在积极评估有关规定对其业务、系统、运营以及财务业绩的影响。为确保顺利实施相关规定,信用、风险管理、信息技术与财务等不同业务与部门的利益相关方必须参与其中并予以支持。
德勤的调研也显示,IFRS9主要实施的挑战包括对于新准则具体实施问题的解释,财务、信贷、风险和IT技术各部门之间的内部协调,以及数据的可获得性。而对于实施的具体工作阶段,绝大多数银行反馈已进行或正在进行影响评估,更有部分银行在2015年已开始具体设计和建模阶段的工作。同时有70%的银行认为,需要在2017年进行平行测试,即IFRS9和现行IAS39的减值拨备模型同时并行,更有17%的银行认为在2016年就要开始该平行测试,以更早地掌握新系统的有效性。#p#分页标题#e#
未来几年我国银行需为IFRS9实施花大力气
此次调研针对的是全球59家银行,其中也包括几家国内大型银行。根据我们的了解,国内大型银行对IFRS9的想法略有不同。国内大型银行对于有关新规定对其财务带来的潜在影响忧虑并不大,根据这些银行作出的初步分析显示,IFRS9对其拨备金额的影响有限,但更为看重寻找高效可行的信息技术与风险建模的解决方案。
对于IFRS9具体实施来讲,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如何将信贷资产分类为IFRS9减值模型的“三阶段”。由于IFRS9的“三阶段”模型更多地是采用一种所谓相对风险比较法,即除信用风险较低的信贷资产外,是将信贷资产在报告日的信用风险与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如信用风险有显著增加,则分类为“第二阶段”。而国内银行现行采用的贷款分类方法一般都是基于所谓绝对风险比较法(例如采用五级分类),因此现行的贷款分类很难直接对应于IFRS9的“三阶段”。特别是对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划分,存在相当大的探讨空间。此外,IFRS9下对于第一阶段按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拨备,而对于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则采用整个生命周期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拨备。就目前国内银行实务来看,对于贷款整个生命周期的违约概率PD,目前银行一般均无现成数据可以采用。此外,由于我国银行PD与LGD(违约损失率)数据历史较短,各家银行在建立各自的PD与LGD数据时还需结合宏观经济等前瞻性因素并加以调整,现有新资本协议下的PD和LGD参数或许无法直接应用到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算的模型中。
总体而言,IFRS9的目标与我国银行的监管思路是基本一致的,但在实务操作上,则需要进一步细化。就我们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各家银行大部分仍处于前期了解和准备阶段,部分银行已着手研究相应的政策,部分银行开始数据分析与模拟测算阶段。
未来几年内,我国银行预期将需要为IFRS9的实施投入大量资源。其不仅仅影响财务部门,也将要求风险管理、公司报告、投资者关系等部门的参与和整合。
银行需要建立会计政策和内部控制,以确保持续复核对信用损失的估计。银行需要对其内部风险管理等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或重建,以确保提供相关信贷资产信用风险评估的原始数据以支持对信用损失的估计,并提供所须披露的信息。
来源:中国会计报







